- 地址:
- 海南市香科技工业园虹达路5号厂房D区一层A3-2
- 邮箱:
- admin@chinaboxin.cn
- QQ:
- 0756-3225391
- 传真:
- 0756-3225391
- 手机:
- 0756-3225391
近日,一知名博主爆料称转转二手手机阴阳检测报告存在问题。据视频记录,该博主先在一家转转店花3112元购买手机,但在另一家店转卖时,却只能以1990元的价格售出,相差1122元。
此后,该博主又在一家转转店购买了三部手机,总花费13610元,但在再次通过转转卖出时,只能以9567元的价格售出。
整个购买和出售过程中,该博主指出转转销售时的质检报告显示手机没有问题,但在不到半小时后的回收中,却发现了各种瑕疵。
国樽律师事务所郝琳琳律师认为,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博主在转转平台上购买和销售二手手机,并发现同一部手机的买卖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同时转转平台在销售和回收时提供的质检报告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欺诈行为:如果证实转转平台故意提供虚假的质检报告以误导消费者,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欺诈是指通过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或其他手段,误导他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该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转转平台的涉嫌欺诈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
商品质量问题:如果同一部手机在购买和销售时的质检报告存在不一致,并且回收时能够查出瑕疵,这可能表明转转平台在销售时没有提供真实的质检结果或未能履行其合同中的相应义务。
根据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转转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质量信息,并确保其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二手交易平台发生网络消费纠纷,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向网络交易平台客户服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拨打12315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人民法院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能够认定销售者系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孙铭徽26+6+11 胡金秋16+12 李晓旭15+12 广厦送辽宁赛季首败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目前MLF已经创历史新高,央行今年年底或明年初会降准
孟羽童清华演讲自称浅薄,从格力离职后成为小红书百万粉丝博主,广告收入或超千万
16个半月的宝宝又懂事又听话,明明很想要妈妈的抱抱但依旧等着妈妈喂完妹妹
在外上班的妈妈偷偷回家给孩子们惊喜,孩子看见妈妈瞬间泪目 飞奔到妈妈怀里